114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正義國小)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
115.01.14學生成績評量輔導小組決議通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成績評量準則」。
二、目的:依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審核本校特殊展能市長獎獲獎學生資格。
三、審查委員會成員:
(一)行政代表: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註冊、生教、輔導組長。
(二)教師代表:畢業班導師共9位。
(三)家長代表1位。
(四)委員子女參加評選,該委員應依迴避原則,不可擔任評委。
四、特殊展能市長獎名額:
(一) 在學期間於語文、科學、才藝、技能、體育、音樂、美術等分面表現傑出者,皆可提出申請。
(二) 本類名額依畢業總班級數之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年度畢業班為9班,共評選3名。
(三) 獎項分為3類:「語文科學類」、「體育競技類」、「美術表藝類」。
(四) 上述各類最高分者,為本屆特殊展能市長獎獲獎者。
(五) 如遇各類組最高分同分時,以最高分獎項比序排名。
五、
審核程序及時間:
(一) 公告:本校委員會通過本學年度評選計畫後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專區,畢業班同時於班級教室佈告欄公布。
(二) 初審:
1.畢業生、畢業生家長請上網下載表格提出申請【如附件申請表】。
2.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4月8日(三)前送交導師進行初審。
(三) 複審:
1.導師初審相關證明後,每班提報人數不限。(無則免提)
2.導師請於115年4月10日(五)前,將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複審。
(四) 複審積分公告:註冊組於115年4月15日(三)公告於學校網站。
(五) 公告積分複查:若候選人對於複審積分有疑義,請於115年4月17日(五)放學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六) 評選會議:115年4月22日(三)前召開評選會議。
(七) 公告評選結果:115年4月24日(五)前公告於學校網站。
115.01.14學生成績評量輔導小組決議通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成績評量準則」。
二、目的:依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審核本校特殊展能市長獎獲獎學生資格。
三、審查委員會成員:
(一)行政代表: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註冊、生教、輔導組長。
(二)教師代表:畢業班導師共9位。
(三)家長代表1位。
(四)委員子女參加評選,該委員應依迴避原則,不可擔任評委。
四、特殊展能市長獎名額:
(一) 在學期間於語文、科學、才藝、技能、體育、音樂、美術等分面表現傑出者,皆可提出申請。
(二) 本類名額依畢業總班級數之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年度畢業班為9班,共評選3名。
(三) 獎項分為3類:「語文科學類」、「體育競技類」、「美術表藝類」。
(四) 上述各類最高分者,為本屆特殊展能市長獎獲獎者。
(五) 如遇各類組最高分同分時,以最高分獎項比序排名。
五、
審核程序及時間:
(一) 公告:本校委員會通過本學年度評選計畫後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專區,畢業班同時於班級教室佈告欄公布。
(二) 初審:
1.畢業生、畢業生家長請上網下載表格提出申請【如附件申請表】。
2.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4月8日(三)前送交導師進行初審。
(三) 複審:
1.導師初審相關證明後,每班提報人數不限。(無則免提)
2.導師請於115年4月10日(五)前,將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複審。
(四) 複審積分公告:註冊組於115年4月15日(三)公告於學校網站。
(五) 公告積分複查:若候選人對於複審積分有疑義,請於115年4月17日(五)放學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六) 評選會議:115年4月22日(三)前召開評選會議。
(七) 公告評選結果:115年4月24日(五)前公告於學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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