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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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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教科書商有關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

致各教科書商: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壹、主旨:辦理本校113年度教科書評選。
貳、依據: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評選採購教科書應行注意事項。
叁、公告事項:
一、實施原則:教科書評選由教務處負責規畫。
二、實施方式:
(一)教科書類別、收件、參展及評選時間:
1.教科書類別:國民小學語文(國語、本土語、英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
(含生活)、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資訊等領域,包含上、
下學期的課本、習作、附件、CD及教學指引。
2.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 5月3日下午4:00止。
3.展示期間:113年5月4日至5月28日下午4:00止。
4.教科書評選期間:11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下午4:00止。
5.書商禁止到校時間:113年5月4日至5月29日,以免干擾評選作業。期間若有服務事項,請將物品置於警衛室。
6.展書地點:本校旭日樓三樓圖書館
(二)參展資格:登記有案之合法出版廠商,並領有期限內有效之審定執照。
(三)各教科書廠商書籍需參加教務處舉辦之教科書之公開陳列始得列入評選。未參加公開陳列
者,視為自行棄權。
(四)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及代理書商勿至本校推銷書籍且不得辦理說明會。
(五)為保持教材編選執行的公平性與獨立性,本校與書商聯繫的對外單一窗口為教務處「課研組」,
嚴禁書商於評選期間直接與評選教師聯繫,敬請配合。
(六)本校所選出之第一順位版本,若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取得執照並通過市府議價,則由第二順位遞補,依此類推。
(七)本次評選僅就教科書部分評選,不得展示相關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
(八)此次評選書將由學校保管,廠商無須再來學校收回。
(九)評選結果將於六月底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正義國小113.4.15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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